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4-29 |
????? NS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
????? N1―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 4.3.2 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4.3.3 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1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表3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表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能源种类 电力 煤炭、 焦炭 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 重油、 渣油 煤气、天然气 蒸汽、 热水 水 其它 单位 kW t/a t/a t/a m3/a GJ/a t/a GJ/a 限定值
10 100
40 80
10000 5000
5000 2926 注:1. 表中a是法定计量单位中 年 的符号. ?2. 表中m3指在标准状态下,表2同. 3.
2926 GJ相当于100t标准煤.其它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表2类推. 4.3.4 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 ??? 主要用能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表2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能源种类 电力 煤炭、 焦炭 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 重油、 渣油 煤气、天然气 蒸汽、 热水 水 其它 单位 kW t/h t/h t/h m3/h MW t/h GJ /h 限定值
100 1 0.5
1 100
7 1 29.26 注:1. 对于可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2. 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锅炉房、泵房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4.3.5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单位:% 能源种类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 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电力
100 100
95 固态能源 煤炭
100 100
90 焦炭
100 100
90 液态能源 原油
100 100
90 成品油
100 100
95 重油
100 100
90 渣油
100 100
90 气态能源 天然气
100 100
90 液化气
100 100
90 煤气
100 90
80 载能工质 蒸汽
100 80
70 水100
95 80 可回收利用的余能
90 80 -- 注:1. 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采用非直接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它计量结算方式. 2.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 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压缩空气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2的要求)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4.3.6 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用能单位(如火电厂、输变电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 4.3.7 对从事能源生产的用能单位(如采煤、采油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 4.3.8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表4的要求. 表4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 衡器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1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 0.5 电能表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计量 I类用户 0.5S II类用户 0.5 III类用户 1.0 IV类用户 2.0 V类用户 2.0 进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 2.0 油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 成品油0.5 重油、渣油及其它1.0 气体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 煤气2.0 天然气2.0 水蒸气2.5 水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水量计量 管径不大于250mm 2.5 管径大于250mm 1.5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1.0 压力仪表 用于气态、液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1.0 注:1. 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 2.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