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4-29 |
在商场、宾馆、公园、娱乐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生产作业场所以及企事业、机关单位和使用有电梯、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因此,辖区可能发生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商企业、道路交通、农机、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民爆、环保、供电、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 1.7 应急预案体系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 (1)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并与其相衔接,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2)贵港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专项预案.由各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其中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应急预案. (3)贵港市辖区的各县级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各类配套的专项应急预案,所编制的预案与本预案及配套的专项预案相衔接. (4)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 7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2 组织体系 2.1 常态下的应急组织机构 2.1.1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委(以下简称应急委).应急委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详见附件2. 市应急委的工作职责主要是: (1)领导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实施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批准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
(4)批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5)审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费;
(6) 审定和批准《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2.1.2 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市应急委下设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应急办),安全生产应急办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应急办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市安全监管局的人员组成.如有需要,由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市应急委批准,可从其他相关部门抽调人员. 安全生产应急办工作职责: (1)在应急委的领导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向市应急委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收集我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意见;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委的相关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