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04-30 |
具体方案如下:
一、博罗县管道燃气供气设施建设费用的承担主体
(一)管道燃气供气设施的气站和市政管网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
(二)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管网建设费用,计入气价.与城镇居民住宅配套建设(规划配套建设管道燃气供应设施)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管网建设费用,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
(三)对已建成楼房但未配套安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原有住宅和其他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 有规划配套建设管道燃气供应设施的,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四)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的燃气分户计量器具出口前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更新费用,合理计入准许成本,计提准许收入,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五)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用户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的具体收费项目另行确定,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企业自主制定.
二、管道燃气两部制价格的概念内涵及价格构成
(一)博罗县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行两部制价格
(二)两部制价格的概念:是指由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两部分组成的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用户须缴交容量气价(相对固定,不随用户的用气量变动而变动)和计量气价(按用户的每月实际用气量计收).
(三)两部制气价的价格构成. 容量气价用于补偿供气的固定资产成本,由管道燃气公司的气站、主干管网的折旧费和小区庭院管网的更新费用构成.容量气价根据经营企业维护管理的供气设施(指管道燃气公司气站、主干管网)平均使用年限内的折旧费和小区庭院管网的更新费用,并考虑居民用户的平均供气量和其它用户的设计供气量等因素核定. 计量气价用于补偿供气的运营成本费用,由经营企业的合理成本、费用、税金、利润构成.
三、管道燃气价格的计算公式、收取标准和缴交办法
(一)容量气价的计算公式和收取标准
1、容量气价的计算公式 (1)容量气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容量价格(标准居民用户)=[(气站建设费用+主干管网建设费用)/设计供气总容量]+小区庭院管更新费用 (2)燃气公司经营维护管理的供气设施(指管道燃气公司的气站、市政管网的折旧和规划小区庭院管网的更新费用)按20年使用年限计算. (3)小区庭院管更新费用:以实际竣工的小区庭院管形成的费用除以竣工户数取得.
2、容量气价的收取标准 (1)对居民用户容量气价一次性缴交的用户给予优惠,每户按1200元计收,按月缴交容量气价的计收标准为7.80元/月(含税). (2)非居民用户容量气价:每月的容量气价=[用户所用燃气表的流量计量规格(方数)*0.9/0.793]*标准居民用户月容量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