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5-01 |
给谈判组织人或其他竞谈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故意进行无效谈判的. 5.2.2与其他竞谈人恶意串通谈判的. 5.2.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竞谈人的. 5.2.4向谈判组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2.5其他严重违反谈判程序的行为. 6.评审步骤 6.1初步评审 6.1.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有谈判资格,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1.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与谈判文件发生重大偏离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2详细评审 6.2.1澄清有关问题: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谈判小组可以书面或现场说明的形式要求竞谈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竞谈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3比较与评价及结论:谈判通过平台网络进行报价轮次由本项目谈判小组依项目情况确定(含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第一次报价),谈判响应人的网上最终报价及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谈判小组对各竟谈人所具有符合条件的报价、资格、业绩、设备的性能可靠性、方案、售后及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评,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1-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做未成交原因的任何解释.
九、合同谈判:
1、采购人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方可另选其它单位.
3、对未进入合同谈判的单位,我方不作解释.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结算方式 (1)项目安装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甲方. (2)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一年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双方共同办理 质量保证项目验收单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2、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得将整个项目或部分项目转包给第三者.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的损失并进行赔偿. *(2)人工费用、材料零配件费用、材料费用、自带设备(工器具)使用费用、安装、调试费、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人员往来及伴随服务费用、税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中,并作为合同价格条款的基础. *(3)若乙方投标、澄清过程中有漏项,如工日用量等少算、误算,乙方应无偿完成改造任务,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4)由于人工、材料、机械、税金等费用市场价格变化或国家规定调整时,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