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4-05-06 |
3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
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1.《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五十三条 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10]480号) 监督实施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行为规范 1.《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2.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 1.《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4 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
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机制等稽查制度 1.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2.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处罚制度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 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项 组织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日常、跟踪、飞行检查 1.《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
2.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
3.《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4.《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产品抽验监测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公布抽验结果 1.《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
(二)项、第一百一十二条;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3.《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4.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2.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3.《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条;
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5.《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