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4-05-07 |
(一)档案预审申报及领取时间 1.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前一个半月(比如,职工2018年10月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于2018年8月中旬申报预审材料) 2.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下午、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预审结论领取.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预审部门电话(申报时,单位预留电话)通知领取结论
(二)申报材料 (1)电子信息(报盘) 指申报单位如实填制"退休申报电子模板"(excel电子表,附后表3),并在退休申报时提交电子信息数据(不留存电子信息物理载体). (2)纸质材料 A办理正常退休的,需提交 1.职工本人退休申请及结论领取授权(样表1);
2.职工本人户籍(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首页、骑缝处加盖单位印章);
4.申报单位社保登记证(现场查验后退回申报人);
5.申报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样表2);
6.职工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须提交以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申请);
B办理因病退休的,在1―6基础上还需提交 (1―6同A办理正常退休)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C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1―6基础上还需提交 (1―6同A办理正常退休) 7. 从事特殊工种公示材料:①《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表4)一式两份(现申报单位、特殊工种从业单位均需公示);
②公示影像资料(6寸以上照片,公示期间、公示无异议后各一张);
8.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表5)一式三份,需贴一寸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9.《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表6)一式一份;
10.补充材料清单(前次审批未通过,再次申报) D符合外埠户籍在京退休条件人员,办理时在1―5基础上还需提交 (1―5同A办理正常退休) 6.《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表7,请正反面打印)
(三)档案预审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规定:退休核准工作要以职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并根据档案记载、其他佐证材料及相关公示、备案等材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合理性对核准内容做出认定.
(四)档案预审工作流程简图 基本养老金核准所需材料 A正常退休,需提交: 1.职工退休档案审核记录单原件一份 2.退休职工退休申请原件一份 3.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六份原件(单位盖章)[如携带公章到现场,受理科可打印] 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情况表原件1份5.特殊问题: (1)如实际缴费年限有中断本人同意不补缴情况下:请按个人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情况说明(表8) (2)如涉及补支,需填报补支单(表9,请正反面打印) B因病退休,在1―5基础上还需提交: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C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在1―5基础上还需提交: 6.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一份 7.公示表:报送单位一份(原件)、原特殊工种单位公示一份(原件) 8.影像材料:报送单位两张、原特殊工种单位两张(冲印或打印) D 符合外埠户籍在京退休条件人员,在1―5基础上还需提交 6.《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
三、样表(参照表)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