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05-07 |
改革时信息 个人身份 用工 形式 是否领导职务 是否享受待遇职务(岗位、技术 等级) 级别(薪级、岗位) 档次 股级干部标识 警衔 基本工资加发标识 基本 工资 退休时信息 个人身份 用工 形式 是否领导职务 是否享受待遇职务(岗位、技术 等级) 级别(薪级、岗位) 档次 股级干部标识 警衔 基本 工资 退休人员联系信息 常住地址 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路号室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支付到个人实名制结算账户的,请填写下列内容: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 支付到社会保障卡的,无需填写上述银行账号. 以上项目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单位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联系
电话:填表日期: 年月日填写说明 1.本表用于在参保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 2.单位名称:与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3.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与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上内容一致. 4.参加工作时间: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材料确定的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填写. 5.申报日期:指申报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日期(一般是参保人员批准退休当月). 6.退休类别:填写正常退休、因病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原工伤退休、政策性提前退休、其他等退休类别. 7.批准退休时间: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退休材料确定的退休时间填写. 8.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认定的工作时间填写,不含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 9.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
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10.退休时享受待遇职务(岗位)的任职年限:参照2006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相关文件中关于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合并同一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任务年限,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至计算当年的年限(扣除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或不定等次年限,试用期、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期间考核年度不计等次的年限不扣除)填写. 11.2014年9月前连续工龄: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确定的2014年9月前连续工龄填写.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主要规定摘录附后).视同缴费年限有中断的应分段填写.视同缴费年限中断多次,本表不能填写完整的,可单独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13.个人身份: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14.用工形式:填写干部、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其他情形. 15.是否领导职务:指2014年9月、退休时享受工资待遇是否同级实职,填写"是"或"否". 16.享受待遇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档次:填写2014年9月、退休时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档次信息. 17.股级干部标识:填写正股级、副股级、否. 18.警衔:指2014年9月、退休时警衔级别,无警衔级别的填"无". 19.基本工资加发标识:分别填写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的"中小学教师"、"护士"、"技工学校专职教师"、"体校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