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31 |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低收入群体蔬菜价格临时补贴方案
一、补贴对象 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期限2016年1月1日-3月31日,为期三个月.
二、补贴标准 据监测数据显示,春节前一周我市22种蔬菜零售均价为5.58元(每500克,下同),较去年同期(3.57元)上涨2.01元,涨幅56.30%,较1月22日(3.75元)上涨1.83元,涨幅48.80%;
春节期间零售均价(每500克,下同)为6.78元,较去年同期(4.50元)上涨2.28元,涨幅50.67%. 根据蔬菜价格上涨实际情况,建议对低收入群体实施蔬菜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三、资金测算 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及统计信息,目前我市上述四类群体数量为12420人,需补贴资金3,726,000元.
四、发放办法 价格临时补贴方案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局从2016年国际旅游岛建设配套经费中拨付款项,市民政局负责发放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三类群体的蔬菜价格临时补贴,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蔬菜价格临时补贴.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惠民殡葬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2016〕1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惠民殡葬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惠民殡葬补贴实施方案 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实现生态殡葬,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特别是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百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等丧葬负担,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惠民殡葬补贴条件 户籍在本市,死亡后实行遗体火化的.
二、惠民殡葬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户籍在本市,死亡后实行遗体火化的,可获得下列基本丧葬补贴: 1.市内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900元;
2.遗体消毒费200元;
3.3天内遗体冷藏费750元;
4.遗体告别厅(小型)租用费1100元;
5.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1000元;
6.骨灰盒(简易标准型)680元;
7.1年内骨灰寄存费160元. 户籍在本市,死亡实行遗体火化后,选择骨灰撒海方式的,除给予1―6项基本补贴之外,再给予补贴2000元;
其骨灰选择树葬方式的,除给予1―6项基本补贴之外,再给予补贴1500元;
选择骨灰盒安放在仙逸园骨灰堂的,除给予1―7项基本补贴之外,再补贴3年寄存费480元. 户籍在本市,死亡实行遗体火化后,其骨灰盒不需要寄存的,直接进入市荔仙园(经营性公墓)或所在辖区的公益性公墓指定的1平方米墓穴埋葬的,除给予1―6项基本补贴之外,再给予补贴1000元. 户籍在本市的城乡低保、城市 三无 人员、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实行遗体火化后,除给予1―6项基本补贴之外,再给予补贴2000元.
(二)三亚市仙逸园(殡仪馆)火葬基本殡葬费用和三亚市荔仙园墓穴费,按市物价局 三价字〔2007〕130号 和 三价字〔2005〕37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中央、省和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惠民殡葬补贴方式 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采取事先减免,年终结算的方式.市民政局每年1月31日前根据上年度享受补贴减免情况,预计当年享受补贴的减免人数和金额,拟出惠民殡葬补贴预算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分配方案将惠民殡葬补贴资金下达至市仙逸园管理所.由市仙逸园管理所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事先减免补贴,并按年度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进行年终结算. 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四、惠民殡葬补贴程序 由经办人或家属在殡仪馆(市仙逸园管理所)办理遗体火化后,持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逝者的户籍证明、死亡证明和火化证,到市殡仪馆审核窗口领取并填写《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申请表》,由殡仪馆审核人员审核逝者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和程序者,再根据补贴标准和要求逐项审核可以补贴的项目和金额,签署审核意见,经办人或家属持申请表在火化结算时由结算人员对其相应的补贴费用进行直接减免.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本市居民,由市仙逸园管理所与逝者火化所在殡仪馆进行确认后,按照本方案的补贴项目、标准及程序申请惠民殡葬补贴. 此外,户籍在本市,死亡实行遗体火化后,选择骨灰盒安放在仙逸园骨灰堂的,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市仙逸园管理所出具的骨灰寄存证明;
选择骨灰撒海方式的,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殡仪馆出具的撒海证明;
其骨灰选择树葬方式的,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公墓区树葬由所在公墓管理单位出具树葬证明;
选择骨灰盒直接进入市荔仙园(经营性公墓)或所在辖区的公益性公墓指定的1平方米墓穴埋葬的,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公墓出具的骨灰盒安葬证明;
户籍在本市的城乡低保、城市 三无 人员、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实行遗体火化后,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有效的《海南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 三无 人员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重点优抚对象有效证件及百岁以上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
五、市仙逸园管理所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将我市各区本季度惠民殡葬补贴的发放情况和明细报区民政局备案,汇总后报市民政局.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三亚市惠民殡葬补贴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225号)同时废止. 规范性文件备案号:QSF-2016-020024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市农贸市场管理细则的通知 三府〔2016〕1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三亚市农贸市场管理细则》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农贸市场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购物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商务部有关农贸市场管理规范,以及《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80―2013)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新建和改造 第一条 农贸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规模适当的原则,根据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第二条 选址应符合三亚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市容、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符合海南省农贸市场总体设置规划要求. 第三条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80―2013).
(一)交易区应按商品种类划分区域,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供应区应相对集中,分区设摊经营,并配置明显标志.摊位与通道之间要划定黄线,商品不能越过黄线摆放.
(二)消防、通风、排水、排污等设施完备.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室内应宽敞明亮.
(三)对鲜活、易污染变质商品配备符合规定的有效隔离设施.
(四)设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室.
(五)市场内设立公厕.
(六)市场内摊位按长1.5 m―2m、宽1 m―1.2 m设置,高度为0.7 m―0.8 m. 第四条 老旧市场的升级改造按照《海南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80―2013)执行. 第五条 新建或升级改造完成后的农贸市场要按市场总面积的5%提供摊位由政府回租作为公益性蔬菜摊位.
第二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完善市场环境卫生设施
(一)市场应统一配置满足投放垃圾的有盖或密闭容器.每个摊位内侧应配置1个小容量垃圾桶,在主通道和购物通道的转角处应放置中容量垃圾桶,每个市场应配置不少于2辆手推垃圾车.
(二)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残损,损坏的由市场进行维修或更新.
(三)市场内要定期消毒,要设置防尘、防蝇、灭鼠、灭蟑螂设施,保持营业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
(四)市场内应配置高压冲水装置.
(五)市场应配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设置在市场外围的西北角, 第七条 日常保洁管理
(一)市场应设置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2000O以上的市场,保洁员不少于5人;
2000O以下的市场,保洁员不少于4人.营业期间按要求到岗就位、服装统
一、有明显标志.
(二)市场有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并上墙公布,有监督举报电话.
(三)营业期间全天候保洁,场内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地面干净、墙根干净、摊位下面干净、无潮湿积水,无垃圾堆存.
(四)市场必须坚持早中晚各清扫一次,特别是晚上收市后要彻底清扫一遍,用高压水冲洗干静,保持市场整洁明亮.对市场内外排水沟进行清理,保证污水排放畅通.同时对活禽区进行彻底消毒.
(五)市场内墙面、顶棚洁净,无污迹、无蛛网、无灰垢.
(六)待售商品摆放整齐,干静整洁,秩序良好,无出摊、占道经营,无乱堆放.
(七)市场内无乱挂横幅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