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4-05-11
沧人考发〔2016〕12号 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为做好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根据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 〔2016〕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考核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的工种范围为28个行业的485个工种岗位,凡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的,且2016年12月31日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符合晋升技能等级申报条件,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可申报参加初级工晋升中级工、中级工晋升高级工的考核;

新参加工作和从外省市或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复员退伍士官、义务兵,符合初定技能等级条件的工人,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初定相应技能等级考核;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技术工人可按程序申报与现岗位同级的转岗考核.

二、考务组织及合格标准 全市的中级工、高级工考核及市直、中(省)直驻沧单位初级工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初级工考核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安排.各等级考核内容分为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应知)和实际操作考核(应会)两个科目,两科均为百分制,双科均60分以上者具备晋升技能等级审批资格.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各主管部门报名材料汇总上报时间:各县(市、区)2016年3月31日―4月1日,市直各单位2016年4月5日―4月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地点:沧州市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五楼会议室(沧州市朝阳中街30号).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确定或晋升技能等级的条件,严格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2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其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除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外的初定等级人员相关年限计算到其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之日止.

(一)转正定级及初次确定技术等级的

1、新招收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试考核.

2、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3、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其以下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试考核;

10年至19年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20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4、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 (1)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5、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1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1)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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