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4-05-12 |
一、办理要素…1-4
二、办理流程…5-7
三、救济途径…7-8
四、表单填写…8
五、有关说明…8-12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木材运输证核发 编码:
3702140103002
(二)实施机构: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资源林政法规科
(三)申请主体: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申请木材运输证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联系
电话: 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林业局窗口(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0532―66796911.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通过,1998年4月修正,2009年8月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8号,2011年1月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三十六条: 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符合前款条件的,受理木材运输证申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运输证…… .
(六)办理条件 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木材权属清楚,来源合法;
2.木材检疫合格.
(七)申请材料 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向林业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植物检疫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3.木材合法来源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4.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5.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备注: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 与原件核实无误 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林业局窗口(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 咨询电话号码:0532―66796911.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实施标准和范围:全区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林业局窗口,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联系
电话:0532―66796911. (2)信函提交.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林业局窗口,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邮政编码:266109,联系
电话:0532―66796911. 2.获取收件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城阳区网上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城阳区网上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