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4-05-15 |
电话:54614788 -
102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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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区县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相应机构办理. 项目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 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涉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县)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 提交资料
1、建设单位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含工程概况);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土地出让合同;
4、项目报建文件;
5、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6、规划设计方案批文(含规划红线图);
7、地质勘察报告(详勘);
8、前期完成技术咨询的,提供技术咨询报告;
9、抗震、深基坑、交通影响分析、玻璃幕墙等专项审查或评估报告;
1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1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3、总体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按照参与征询部门的名单,将需相关管理部门征询的材料分袋包装;
总体设计文件原则上应对应总用地面面积一次送审;
14、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可按桩基、地下、地上部分等分批送审,但须在申请表中说明;
15、人防、气象、交通(轨道交通保护区作业方案审查)部门审查所需施工图设计文件;
1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 审查程序
(一)受理 建设单位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附《单位工程概况表》)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向市审查中心提出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建设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的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分带包装的相关材料(含各部门送审资料清单),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市审查中心一口受理审查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受理时限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 (1)市审查中心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区(县)或者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层级不同的;
(2)因天气、交通因素等不可抗力的;
(3)其他特殊情况的. 4. 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原则上申请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正的材料提交市审查中心,逾期未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二)审查 1.设计文件征询. 市审查中心组织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对总体设计文件进行征询, 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 审查部门向申请单位和审图公司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审查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完成相关协调后,审图公司继续设计文件审查. 设计文件审查征询通过的,市审查中心应告知建设单位征询通过,并将征询汇总意见通知审图公司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落实. 设计文件审查征询未通过,则终止审查,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其它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和审图公司终止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审图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上报市审查中心备案. 审查通过的,审图公司应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报市审图公司. 审查未通过的,审图公司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单》,中止审查.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整改后向原审图公司提交整改资料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单》重新审查. 建设单位如对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疑义,可以向市审查中心申请复审. 建设工程后续幕墙、钢结构等专项设计,建设单位应报送市审查中心由原审图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民防、气象、交通(轨道交通保护区作业方案审查)等部门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审查意见反馈市审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