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5-16 |
一、测试对象 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非全国、全省统考或非本市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本市急需(紧缺)技术工种拟落户本市的技能人才.
二、受理时间 每季度首月的前十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
(一)单位名称: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
(二)单位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6楼
(三)咨询
电话:0592-5328021
(四)查询及表格下载
网址:www.xmosta.org.cn(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
四、受理材料
(一)填写《厦门市职业技能水平测试申报表》1份;
(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2寸彩照2张.
五、测试时间 同一职业(工种)申请职业技能水平测试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每季度开展一次;
若同一职业(工种)申请人数超过半年仍不足15人的,给予每半年组织一次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测试的具体时间由市职鉴中心确定,并通知个人.
六、测试要求
(一)职业技能水平测试的职业(工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有职业名称,有国家职业标准、国家题库(或省题库),且测试的职业在厦门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范围内的,中、高级工采取对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中的技能考试,并由市职鉴中心确定硬件设施好、社会信誉度高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
技师、高级技师采取提交本人本职业(工种)技术能力总结,采取面试评审方式,由市职鉴中心直接组织.
(二)测试对象同一职业(工种)、级别只能参加一次职业技能水平测试.
七、测试合格证明 经职业技能水平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为符合技能人才落户要求,由市职鉴中心出具测试证明.
八、测试经费 对测试对象实行免费测试,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一)中、高级工同一职业(工种)测试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收费标准核拨;
测试人数不足15人,按照测试实际发生费用核拨.经费拨付由市职鉴中心初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拨付承办的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技师、高级技师按照市职鉴中心测试实际发生费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拨付市职鉴中心. ? ? ? ?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