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5-20 |
一、奖励对象 有关项目的个人、团体及主要相关部门.
二、奖励标准 1.特色专业 (1)国家级:3万元 (2)市级:2万元 2.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3万元. 3.教学团队 (1)国家级:3万元 (2)市级:2万元 4.教学名师 (1)国家级:2万元 (2)市级:1万元 5.精品课程 (1)国家级:2万元 (2)市级:1万元 6.优秀教材 凡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作者为我校的项目: 奖励 等级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国家级 -- 3万元 2万元 市级1.5万元 1万元 0.5万元 7.教学成果奖 对于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家级、市级教学成果. 奖励 等级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万元 8万元 3万元 1万元 市级5万元 3万元 1万元 0.5万元 8.科技成果奖 (1)凡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部(委)、省(市)级或局级科研成果奖励者. 奖励 等级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五等奖 国家级 10万元 6万元 5万元 3万元 1万元 省部级 5万元 3万元 1万元 局级 0.5万元 0.2万元 0.1万元 (2)对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以下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课题组,学校将视我校科研人员在获奖名单中的名次酌情予以奖励. 9.发表(出版)论著 署名我校为作者单位(著作类须提供原件一本交教务科研处存档),经教务科研处确认可获得奖励. 1)论文 刊物类别奖励金额A类 3000元/篇 B类 2000元/篇 核心期刊及一级学会学术会议论文 (含A、B类期刊增刊) 600元/篇 统计论文 200元/篇 刊物类别按上理工[2008]70号《关于印发〈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的通知》为准. 2)出版科技著作和教材 (须与我校学科专业相关) 类别奖励金额专著1000元/万字 编(译) 著600元/万字 教材500元/万字 以上著作的主编与副主编或仅有1~2名作者的分别另奖1000元、500元;
低于以上规定字数者,酌情折算奖励. 10.科研经费转化为学校固定资产 (1)科研经费转化为学校固定资产是指:用各类科研经费(非预算内的校外到款)购进、制作的设备. (2)用各类科研经费购置一万元以上专门设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并供系(部)及学校科研、教学工作使用,由课题组申请、所在部门分管固定资产的领导签字,在取得后勤保卫处证明后,报教务科研处审批,可在项目经费中提取所购置设备金额20%的现金. 11.获专利授权 1)发明专利:5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 12.经市级评审提名申报国家级项目,给予相应等级奖金10%的提名奖励.
三、附则 1. 对于某些重要获奖项目,在申报过程中起到重要组织作用的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决定,可以给与相应奖项30~60%的奖励经费. 2. 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级、市级奖者,按获奖级别的最高标准发放,不重复奖励. 3. 各种奖励项目中,市级一般指由上海市教委组织评审的项目,国家级一般指由教育部组织评审的项目. 4. 在职称晋升和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考核中,教研项目等同于科研项目,教研论文等同于科研论文,教学成果等同于科研成果. 5. 未纳入上述项目的其它各类行业、部门和组织竞赛获奖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奖励,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6. 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7. 执行起始日期:论著类2010年1月起,其它2008年1月起. 8. 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教学工作 下发 奖励 办法 通知 印发单位:学校办公室 印发日期:2009年12月22日校对:孟仁振 打印:王琪 (共印二十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