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05-21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对象 参训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22-50岁之间,初中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在贫困村有创业基础或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责任心.
1、经营管理型363名:村组干部中产业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等.
2、创业技术型302名:从事种养殖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复转军人、大学生、家庭农场主等. 各县市区具体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专业及时间
1、湖南科技职院 经营管理班,2016年8月16日-23日,16日报到.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经营管理班,2016年8月16日-23日,16日报到.
3、湖南农业大学 经营管理班,2016年8月15日-22日,15日报到.
3、湖南生物机电学院 创业技术班,2016年8月15日-9月4日,15日报到. 各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县市区扶贫办接此通知后,根据分配名额和培训对象要求认真遴选参训人员,选派好带队人员,按时报到,并将参加示范培训班人员汇总名单于8月11日前报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3)于各有关培训班开班前五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至相关培训基地.各市州扶贫办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做好参训工作,并指导培训后创业跟踪服务、带动贫困户脱贫工作.
2、承担示范培训的培训基地要积极与各有关县市区沟通协调,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学员培训管理和报账台账.为扩大示范性培训效应,提升各培训基地的培训水平,我省定点的七所培训基地要派负责教学培训的负责同志参加以上示范培训班的观摩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3、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以及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或动车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由各培训基地承担.各县市区带队人员、培训基地观摩人员食宿、交通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示范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3、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督查处 2016年8月1日印发 附件1 示范培训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称 培训总量(人) 湖南科技职院 湖南广播 电视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生物机电 学院 经营管理型(人) 经营管理型(人) 经营管理型(人) 创业技术型(人) 合计
665 134
112 117
302 宁乡县
20 10
10 炎陵县
20 10
10 衡阳县
10 5
5 耒阳市
10 5
5 南岳区
6 3
3 邵东县
20 10
10 新宁县
20 10
10 邵阳县
20 10
10 云溪区
8 3
5 华容县
10 5
5 汩罗市
10 5
5 平江县
10 5
5 汉寿县
15 10
5 临澧县
16 10
6 津市77澧县
20 10
10 武陵源区
20 10
10 赫山区
10 5
5 北湖区
13 13 苏仙区
15 12
3 桂阳县
2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