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5-28 |
技术记录、结果报告包括检测过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统计、分析报告等. 5.7.2 记录、报告格式应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包含的信息齐全,并有授权签字人确认. 5.7.3 记录、报告应以便于存取的方式保存在安全的环境中,并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制度、标准的规定,记录、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5.7.4 应制订计算机自动生成、存档记录、报告控制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或修改以及数据的丢失. 5.8 质量审核和评审 5.8.1 应制订程序文件定期对检测工作、质量体系运行的各要素进行审核和评审,能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合理、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5.8.2 质量审核、评审应涉及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包括与检测业务相关的管理工作和检测工作. 5.8.3 应定期对检测工作进行质量审核(每年不少于两次)、评审(每年应至少一次).
6 技术能力要求 6.1 人员6.1.1 基本要求 6.1.1.1 综检站应设站长(或其它称谓)、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计算机控制网络系统管理员、检测员、引车员,以及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员、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员等主要岗位. 注:本标准主要岗位人员不是岗位设置要求,允许1 人多岗,但均须达到本标准规定的从业岗位的要求,质量负责人不宜兼职. 6.1.1.2 应制订人员培训制度,并有效实施,保证检测有关人员能按新的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 6.1.1.3 对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应通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1.2 站长 6.1.2.1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关于汽车检测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规定、相关标准. 6.1.2.2 熟悉汽车检测业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6.1.3 技术负责人 6.1.3.1 应具有汽车运用工程或相近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6.1.3.2 掌握汽车理论和汽车构造知识,有三年以上的汽车维修或检测工作经历. 6.1.3.3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汽车维修检测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 6.1.3.4 掌握检测设备的性能,具有使用检测设备的知识和分析测量误差的能力,能组织检测仪器、设备校准和计量检定工作. 6.1.4 质量负责人 6.1.4.1 应具有汽车运用工程或相近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6.1.4.2 熟悉检测技术标准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规程,熟知计量认证和质量控制要素,胜任检测站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6.1.5 计算机控制网络系统管理员 6.1.5.1 应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网络管理知识. 6.1.5.2 掌握检测技术标准,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控制原理、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构架、各业务节点的操作和设置、数据库的结构和维护管理等. 6.1.6 检测员 6.1.6.1 应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了解汽车各系统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有关使用、安全性能知识及维修经验. 6.1.6.2 熟悉所在工位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具备使用检测仪器、设备的知识,熟练掌握检测操作规程. 6.1.6.3 掌握检测项目的技术标准,能独立进行一般数据处理工作. 6.1.6.4 了解综检站计算机控制网络的构成和业务节点,熟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艺流程及相关标准,具有计算机操作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基本知识. 6.1.7 引车员 6.1.7.1 应具备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