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4-05-31

(二) 教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委员会和教学素质保障委员会,分别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香港理工大学的代表任主席.

(三) 教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四) 教务委员会委员如长期无故不出席会议或有不公正行为者,经教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可以中止聘任.补充人选由教务处推荐,并报请教务委员会批准后聘任.

第三章 职责第5条 学院教务委员会的职责

(一)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1.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与发展,审批由学院专业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专业设置、调整方案. 2.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建议,提出制(修)订的原则要求,负责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检查并监督其实施. 3.审议各专业团队提交的年度专业报告. 4.审定课程建设规划.

(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含实验室建设) 审定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规划.

(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1.审定职能部门提交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指导学院教学改革方案的贯彻执行.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 1.审定学院教学改革方案. 2.研究和评价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以及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广泛联系和听取教职员工对学院各项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改善专业素质.

(五)教学质量监控 1.审定学院教学素质委员会提交的教学质量监控方案. 2.检查和指导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质量监控结果进行审定分析. 3.对学院教学运行进行督查. 4.接受院长委托,开展各类专题调研.

(六)新生和毕业生资格的审查 1.审定新生入学资格. 2.审定学生毕业资格. 3.审核特殊个案.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6条 教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教务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5-6次,专门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并印发会议文件和纪录.

(二)教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须通过表决决定.

(三)教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方为有效,重大问题的决策须在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赞成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四)教务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要严守秘密;

如讨论的议题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应实行回避.

(五)教务委员会主席有对委员会决议复议的权力.

(六)学院教务委员会做出的决策,由教务处负责落实执行.

第五章 附则第7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委员会.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专业建设,促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学院实际,特设立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审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2条 专业评审委员会在教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3条 专业评审委员会由15―20人组成,任期3年.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秘书1人,原则上主席由万向职业技术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主席由香港理工大学代表担任,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其他委员由教务处副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各学系主任和各学系1名教师代表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人选由教务委员会审定批准. 第4条 专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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