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4-06-02 |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烁[ 张昆 联系
电话:0633-8011869 十
一、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
三、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市政务网上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日照市环境保护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本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信息(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zggzyjy.gov.cn).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5.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9月3日09时30分前缴纳20000.00元的保证金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必须缴纳到该投标采购项目标段(包)所对应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上.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3800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