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4-06-11 |
然而,近年来,部分农户在丰收过后,露天焚烧秸秆、田埂、稻秆、烧制草木灰等,不仅破坏了耕地土壤结构,而且产生的浓烟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发生,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对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同时,户外露天焚烧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还释放二氧化碳导致地球变暖(据统计,每焚烧1吨秸秆将产生1.5~1.8吨二氧化碳,约需1~1.5亩森林才能完全消耗).焚烧秸秆等露天焚烧问题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农作物秸秆、稻秆还田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增强土壤肥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提升农产品品质的作用.每还田1000公斤农作物,相当于施用12.8公斤尿素、12.2公斤过磷酸钙、19.1公斤氯化钾,可节约化肥成本80元.建议广大农民朋友采用农作物粉碎翻压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综合利用模式. 区、镇、村三级将在主要路段进行禁烧巡查,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可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特向广大农民朋友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田埂、稻秆、烧制草木灰等.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根物、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推广机械收割秸秆、稻秆等直接粉碎还田和覆盖还田. 农民朋友们,为保护蓝天碧空、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生态江川,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田埂、稻秆及烧制草木灰等!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局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