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4-06-15
寿环审字〔2017〕29号 关于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受潍坊市环保局委托,你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新厂区内,包括:120万t/a轻烃综合利用装置、45万t/a裂解汽油加氢、35万t/a三苯分离装置、22万t/a丁烯联合装置、35万t/aHDPE装置、40万t/aLLDPE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668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91万元. 项目已经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备案号:1607000053),选址符合羊口镇规划和渤海化工园二期规划等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在达标排放并能满足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 l、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工程开挖应避开雨季;

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并及时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采取 防止物料洒落的措施;

及时对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施工期间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的标准;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规定.

2、项目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含硫废水送入现有酸性水汽提装置(l20m?/h,产生的H2S、NH3酸性气进入硫磺回收装置)处理后与含油废水、含盐废水、生活废水等混合送入公司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400m?/d,采用隔油+气浮+二级生化+工艺)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寿光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其余部分汇合清净下水排入寿光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对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危废暂存场所等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D/T50934-2013)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根据当地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进行监测,确保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

3、该项目各装置加热炉、重沸炉均以轻烃综合利用装置产生燃料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轻烃综合利用装置轻质原料预分离单元加热炉设29m排气筒P1;

断链炉设60m高排气筒P2~P7;

以上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浓度确保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HDPE装置催化剂活化系统排放气设46m高排气筒P8,精制单元含PE 颗粒排放气设40m高排气筒P9,粒料输送和掺混系统排放气设30 m高排气筒P10,干燥气排放设35 m高排气筒P1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