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6-23 |
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中央、省驻唐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职沟通备案工作;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6、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审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审计结果共享机制;
拟订所监管企业捐赠管理办法,审核所监管企业对外捐赠事项;
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
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 7.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稽查工作制度;
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专项稽查;
处置和督办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稽查督办事项;
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管理协调工作 8.负责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和统战工作;
协助落实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协调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9.负责分离企业办社会及其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主要任务及目标规划 2019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019年,市国资委12家监管企业(含冀东)计划实现资产总额1860亿元、所有者权益700亿元、营业收入390亿元、利润36亿元、净利润27亿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超过100%,监管企业整体平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内. 1.完成唐重与冀东重组.截至目前,按照市政府与金隅签订的重组框架协议,已经完成唐冶厂产权无偿划转至唐山重装、唐冶厂进行公司制改制等工作,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工作均形成了报告初稿.按2017年7月10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9号)精神,依法依规用足用好《唐山市城区企业 退二进三 搬迁改造实施意见》等支持政策,唐冶厂主厂区约5.5万平方米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市规划局正在做土地规划红线.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已完成唐山重装及其下属企业社保滞纳金的免除工作以及唐山重装相关资质证照的办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举全委之力推进唐山重装与冀东的股权交割工作,确保年内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唐山重装股权交割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组完成后,冀东集团与唐山市国资委分别持有唐山重装65%、35%的股权. 2.积极推进陶瓷企业 退城搬迁 .在北方瓷都丰南陶瓷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日用瓷第一条生产线、卫生瓷生产线、工业特种陶瓷生产线,并对卫生瓷第一条、第二条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稳妥推进市内国有陶瓷企业的资产盘活工作,加快陶瓷研发中心和中国骨瓷展示中心建设,努力推进国有陶瓷战略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做到 搬的出、搬的稳、搬出质量、搬出效益、搬出品牌 ,在 退城搬迁 中起到国有企业的表率作用. 3.积极推进唐山大港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谋划唐山港口企业整合重组,按照 行政推动,市场化运作 原则,进一步完善唐山港整合方案,加快推进唐山市属港口企业在2019年实现实质性整合重组.不断深化与天津港的合作,打造成京津冀产业合作样本.优化内外贸航线布局,发展壮大海铁联运示范工程,积极推进 西北战略 ,以陆海联动、东出西联的开放格局,深度融入 一带一路 ,加快港口国际化进程.加快建设23#-25#多用途泊位、四港池通散泊位、25万吨级航道等工程,以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港口整体能力. 4.充分发挥新城建集团和文旅集团作用.大力推进新城建集团唐曹铁路运量提升和工职院曹妃甸新校区、南富庄棚改二期、唐山西综合客运枢纽及城市智慧交通产业等在建项目实施,加快谋划 公转铁 铁路专用线、航空物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落地.支持文旅集团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为抓手开展景区活动,以景区景观提升项目和景区商业业态项目为重点加大工程建设力度,积极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5A旅游景区,打造京津冀旅游热地,持续提升 南湖时代 效应. 5.全面落实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缓慢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系列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0号)有关要求,在监管企业中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有关要求,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加快完善有效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大董事会成员配备力度,规范董事会运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推行带有巡视巡察性质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控,严控投资风险、安全风险. 6.进一步做好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按照省、市领导指示、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工作进程,对于不同类型企业制订相匹配的承接方案,完成企业整合重组、划转移交工作,发挥国有经济的带动力、影响力. 7.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及财务监管.严格落实《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统计及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企业日常经济运行分析,密切监控企业经济运行走势,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8.继续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和规范《关于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对监管企业 三重一大 执行情况、党建、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国有资产交易、出租租赁、安全生产等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职工反映的重要问题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对检查结果建立稽查档案,全面掌握并督导企业的整改进度,研究制定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置措施,研究制定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办法. 9.健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评价体系. 一企一策 制定适合企业实际,可量化、可操作的经济目标,加大脱困创利、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考核权重.创新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肯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各类优秀人才的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在落实工资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加大对关键岗位重点工作人才的激励力度,实行企业分、子公司负责人薪酬备案办法,延伸对企业二级以下领导人员收入的监管. 10.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按照《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加强和改进董事会建设,规范经理层管理.加强外部董事人才库建设,逐步提高外部董事比例.按照内部选聘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竞争性选拨方式产生企业经理层领导人员.研究制定产权代表选聘管理办法,做好产权代表、外派董事的选派工作,完善运转考核机制,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11.继续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申请政策和资金,为市属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协助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做好施工改造工作,妥善做好人员安置的收尾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分类处理工作,调动各县区政府和接收单位工作积极性,确保严格按国家、省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12.全面加强系统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充实完善 三个清单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到基层各级组织,具体落实到个人,层层签字背书,建立起上下互动、有机链接的责任体系.推进党风廉政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基层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