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7-01 |
1 车辆识别代号 大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
15 灭火器
2 发动机型号/号码
16 行驶记录装置、车内外录像监控装置
3 车辆品牌/型号
17 应急出口/应急锤、乘客门
4 车身颜色
18 外部标识/文字、喷涂
5 核定载人数 其他19 标志灯具、警报器
6 车辆类型
20 检验合格证明
7 号牌/车辆外观形状 查验结论:
8 轮胎完好情况
9 安全带、三角警告牌 货车 挂车
10 外廓尺寸、轴数、轴距 查验员: 年月日11 整备质量
12 轮胎规格
13 侧后部防护装置 复检合格 查验员: 年月日14 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喷涂 机动车照片(注册登记、转移登记、需要制作照片的变更登记、转入、监督解体) 备注: 年月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出、转入、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整车、 申领登记证书、重新打刻VIN) 说明:
1、填表时在对应的业务类型名称上划"√";
2、对按照规定不须查验的项目,在对应的判定栏内划"―";
3、本表所列查验项目判定合格时在对应栏划"√",判定不合格时在对应栏划"*",本表以外的查验项目不合格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查验结论签注为"不合格";
所有查验项目合格,查验结论签注为"合格";
4、复检合格时,查验员签字并签注日期;
复检仍不合格的,不签注;
5、注册登记查验时,"车身颜色"、"核定载人数"、"车辆类型"判定栏内签注查验确定的相应内容;
变更车身颜色查验时签注车身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