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7-05 |
――制定并落实物防、技防、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管理、维护、使用制度;
――按照要求开展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及相应的应急演练;
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2.保卫人员的配备和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千人以上规模学校设立专门保卫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卫干部;
其余学校、幼儿园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保卫干部. ――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治安保卫人员熟悉学校治安保卫、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工作重点;
――上放学重点时段校门口设立由保卫干部或教师担任的护导队. 3.保安员配备及上岗执勤情况,主要包括: ――按照规定配备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取得资格证;
每所幼儿园和千人一下的学校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保安人员,千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一千名教职员工和学生至少要增加一名保安人员.要挑选身体条件好、55岁以下、经过培训的专职保安人员. ――着保安制式服装,并做到文明执勤、言行规范;
――配备安全叉、橡胶棒、辣椒水等必要的防卫器械、应急处置装备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熟悉器械、器材的使用;
――定期参加保安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4.物防设施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管理,学校出入口设有门卫值班室(治安室);
学校大门口按规定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学校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贵重教学设备和有毒、有害、易燃及其他危险品存放的场所、水电气热等设备问应设置相应的物防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寄宿制学校宿舍区与其他教学区做到相对独立,设置值班室并落实相关值班制度;
――变压器、配电房及危楼、危墙等具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或安全警示围栏. 5.学校技防设施建设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主要包括: ――学校大门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
――学校门卫室(传达室)应设置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公安部门接报警平台对接;
学生宿舍楼(区)的值班室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中小学大门口宜配置简易隔离装置,在学生上学、放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内通过简易隔离装置临时设置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
并设置对学生、教职员工、访客等人员进行身份识别的出入口控制通道装置;
――幼儿园大门口宜安装访客可视对讲装置;
――教学区域内学生集中出入的主要通道和出入口、操场等室外活动区域、学生宿舍楼(区)的主要出入口、食堂的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等处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贵重物品存放处室、水电气热等设备间(配电室、锅炉房、水泵房等)应有物防措施,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宜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监控室除设置相应的物防措施外,还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并配置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