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07-05 |
第二章 授予合同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1)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 采购机构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采购人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2.3 供应商 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供应商代表 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货物 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6 法定代表人 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
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 重大违法记录 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 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4.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 4.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5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并留下有效投标供应商.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2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金额0.8%的代理服务费.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41050164610800000094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6.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