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7-06 |
c.密封不完好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标过程中的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谈判小组判定,详见
第五章评审办法.
17 备注 本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如遇重复提供资料,可以只提供一次.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40%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指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价格修正后的投标人报价,不计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价格加成. 比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40%:投标人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