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4-07-16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项目经理须具有社保缴费证明.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131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前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

谈判时进行资格再审;

供应商中选后,如有必要,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后审. 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供应商应结合取得的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关于调整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大造价字【2011】3号)文件的标准计算税金. 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供应商不得计取;

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的3.2%计取.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工程价款调整条件: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 ①、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

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②.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③、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成交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执行.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按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④.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确定方法,按本文本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响应报价风险: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成交,谈判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 谈判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采购人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供应商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在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3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本工程改造全部内容. 供应商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未被采购人采纳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的报价风险.供应商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谈判有效期:90个日历日 谈判保证金金额: 谈判保证金额:2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谈判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5年9月8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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