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4-07-17

七、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完成加工决定交卷时,应提请竞赛专家组成员到工位处收取工件,由竞赛裁判员在工件、卡片的适当位置写上机床号.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用密封纸对以上实物和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2.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机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等情况,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3.竞赛过程中,竞赛裁判组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和加工工艺应用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并在成绩评定中酌情扣分. 4.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 5.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竞赛专家组成员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对于因为设备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竞赛专家组将该选手的竞赛时间酌情后延. 6.竞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竞赛组委会成员、竞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考场.

八、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的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评判成绩;

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企业检测工件的标准进行检测,对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计算小分顺序为:实际操作技能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加工时间.即先比较实际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九、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当轮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选手申诉时,应通过参赛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向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场、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尽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4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十、赛前准备

(一)选手自备

1、刀具、及笔记本电脑等 序号 ?刀具名称 ?规格(单位:mm) 数量 ?备注

1 平头立铣刀 ??

6、?

8、?

10、?

12、?

16、? 20(要求刃过中心) 各1 BT40-ER32

2 面铣刀 ? 60-?80

1 BT40

3 飞刀 ?20

1 BT40-ER32

4 球刀 ?

6、?10 各1 BT40-ER32

5 中心钻 ?3

1 BT40-ER32

6 钻头 ?

18、?9.

8、?5 各1 BT40-ER32

7 键槽刀 ?10

1 BT40-ER32

8 9 铰刀 笔记本电脑1台?10-H7

1 机用铰刀 BT40-ER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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