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08-03 |
谈判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交易中心②号开标室.
八、谈判保证金: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须于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①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63303051660600010,行号:313827450106;
②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临泽县支行,账号:27180101040008235,行号:103827418012).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及分包或段的情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或段标注不清无法辨别,造成保证金不能到帐或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导致无效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九、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临泽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联系人:赵银善
电话:0936-5521385 组织采购单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联系人:宋伟
电话:0936-5953055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2017年6月16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临泽县2017年农村能源综合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2、服务期:30日历天
3、谈判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4、预算金额:119800.00元22需方: 单位名称:临泽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联系人: 赵银善 联系
电话:0936-5521385
3 组织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联系人: 宋伟 联系
电话:0936-5953055
4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年后付清.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谈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法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5.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太阳能路灯(整套)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本项目太阳能路灯各组件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注:所有要求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开标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按放弃竞争性谈判对待;
未注明复印件的文件,在谈判时均应提供原件.否则按无效谈判处理.(如是法人参加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6 谈判有效期:60天7谈判保证金: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须于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①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63303051660600010,行号:3138274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