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8-23 |
六、医药制造业 43医药材料及卫生制品制造 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陕西天润药械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一).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收集了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并组织环评人员现场踏勘和调查,在分析工程污染、现状及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医用抗菌妇科凝胶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情况判定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医药材料及卫生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
也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内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医药材料及卫生制品制造,产品为医用抗菌妇科凝胶、生理性海水鼻炎喷剂,占地为西京国际电气中心已建的工业厂房,不属于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中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水库、国家良好湖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故本项目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行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电能,项目运行中企业将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
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经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企业属于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许可准入类,经查《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市政办发[2018]20号),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 3. 与《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要求,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关中核心区(见陕政办发〔2015〕23号)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因此,项目符合《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相关要求. 4. 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为医药材料及卫生制品制造,产品为医用抗菌妇科凝胶、生理性海水鼻炎喷剂,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项目乙醇挥发量较小,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 5. 与《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2017年西安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根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2017年西安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