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8-23 |
(一)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集应急资源,协调现场救援所需应急力量、设备设施、资源信息、专家支持等;
2.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态势,决定扩大应急的相关事项,批准重大应急行动;
3.必要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外部救援力量;
4.收集信息,报市政府审核后对外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
5.决定本级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级别;
2.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初期应急处置成效,决定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
3.任命现场指挥长;
4.决定应急行动中的重大决策;
5.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2.2.2 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