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4-08-25 |
1.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外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货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货物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因项目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因项目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货物简要说明 (5)售后服务承诺 (6)商务、技术偏差表 (7)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报出货到交货地点.其中应包含设备价、备品备件价、检验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含关税、增值税)等各项费用. 3.2.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2.3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3.2.4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权到制造商进行考察和交货前验货,供应商应提供便利条件.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