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4-08-25 |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取得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工程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络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下载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均以补充文件为准.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具体见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