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4-08-28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1.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1.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1.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1.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1.7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5.2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2.1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2.2 必须是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5.2.3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标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5.2.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达到验收标准. 6.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 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开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 7.2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以公司基本户以电汇、网银、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报价单位原因造成递交时间延误,责任自负.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需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及编号等信息).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7.4 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7.4.1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7.4.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4.3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7.4.4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7.4.5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后因主观因素放弃投标;

7.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8.基础资料提供 8.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图纸、清单、补充说明等所有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存在异议或者偏差或者缺漏项的,应自收到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过时不再予以投标人处理解释. 8.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及时给予答复.答复的形式包括电话告知,书面形式或者网上公告.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