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08-30

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qzc.edu.cn);

衢州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zbcg.qzc.edu.cn). 十

二、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

三、本招标文件由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24000. 招标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传真):0570-8015042.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李老师,0570-8025600/18892686988. 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食堂委托经营采购.

(二)定义 1. 招标人 系组织本次招标的衢州学院. 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 货物 系指本次招标拟采购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食堂委托经营相关服务. 5. 项目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详见

第一章第四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2.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 投标人可投多标段,但要分标段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且每个投标人只能成交一个食堂的经营权.

(六)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质疑和投诉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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