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08-31 |
电话:郑女士
18808333011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22号工商银行二楼 邮编:614000 联系人及
电话:
1、报名确认和磋商文件获取:徐女士 0833-2192933
2、磋商保证金缴退事宜咨询:徐女士 0833-2192933
3、项目咨询、询问和质疑等事项联系:罗先生、闵先生 0833-2193260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资金来源、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0.9333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限价同采购预算.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因报价不符合要求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2 联合体报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报价.
3 报价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4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对成交标的进行分包.
5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一)金额:人民币2000元.
(二)递交: 方式一(转帐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报价人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工行乐山市春华路支行;
帐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会计核算支付中心;
账号:2306382109126413044 注:转账时在摘要栏填写 采购中心保证金 字样.
2、报价人凭转帐凭证(原件、复印件均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将收取凭证复印件. 方式二(保函方式):
1、报价人可采用保函形式.保函格式内容可参照本文件提供的格式也可自行设计,自行设计格式.保函保证范围及保证金额、保证期间低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以及缺少保证人公章、报价人名称的将作为无效保函.
2、报价人凭保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将收取保函原件.
(三)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除摘要栏填写外)将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见本文件本章第17条.
6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一)金额:同磋商保证金.
(二)缴纳方式:
1、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采用保函形式的,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按磋商保证金转帐方式缴纳.
(三)退还方式:见本文件本章第23条.
7 响应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 (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 正本
1 份 ,副本 两份;
均胶装成册;
可封装在一个袋中. 详见本文件本章第14条.
8 报价合理性说明 (实质性要求) 评审过程中,报价人最终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报价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报价人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