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8-01
?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桥东分局?? 邢台市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公示?? 发布单位: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桥东区分局???发布日期:2018.

2.23 ? 我局拟批准 邢台市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向社会予以公示. ?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邢台市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2)建设单位:邢台市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邢台市桥东区祝村镇双楼村西,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4°34'

51.48 ,北纬37° 3'

50.03 .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年拆解1万辆报废汽车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拆解车间、停车场、危废暂存仓库等.项目占地面积29000m2,总建筑面积2490m2,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本)》中鼓励类,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6)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66%.

2、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废气治理措施 (1)拆解空调废气 汽车空调的制冷剂中有二氟甲烷/五氟乙烷等氟化物,在正式拆解前,用专用的收集装置,收集到密闭容器,有少量氟化物在操作过程中排放入大气中,形成氟化物排放.汽车制冷剂的填充量一般为0.6~0.8kg/辆,本次环评按照0.8kg/辆计算,则本项目制冷剂最大回收量为8t/a.氟化物的挥发量按照最大回收量的0.1%计算,则本项目氟化物挥发量为8kg/a.按照本项目年运行200h计算,氟化物产生速率为0.04kg/h.本项目空调拆解为固定工位,通过使用密闭性能良好的制冷剂回收机和储存容器,经 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外排,项目引风机风量为1000m3/h,氟化物产生浓度40mg/m3,,

经处理后氟化物排放浓度8mg/m3,排放速率为0.00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氟化物的排放量为1.6 kg/a. (2)拆解油箱废气 在汽油、柴油收集、存储和油箱拆解过程中,有油品挥发,产生非甲烷总烃排放,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企业通过在固定工位使用抽油机将油品尽量抽取干净、使用密闭性好的油罐或油桶、收集到的油品尽快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年收集汽油、柴油总量预计为9t/a,挥发量按照总收集量的0.5%计算,则非甲烷总烃的年排放量为45kg/a,按照年运行200h计算,排放速率为0.225kg/h.本项目油箱拆解为固定工位,经 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最后经15m排气筒外排,项目引风机风量为2000m3/h,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113mg/m3,,

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2.5mg/m3,排放速率为0.045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9kg/a. (1)拆解废气 项目在汽车拆解过程中的切割、剪断工序有粉尘产生,拆解车间各项操作均由工人人工完成.在正式拆解前,由工人使用移动式除尘器清理车身上的灰尘,不使用水冲设施,不产生清洗水.在除尘及车间清扫过程中,产生扬尘G2,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在车身除尘、车间清扫和压块打包过程中产生颗粒物排放,通过车间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少量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2kg/h,年排放量为0.048t/a.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厂内建设旱厕,员工均为附近村民,厂内不提供食宿和洗浴设施,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当地农田施肥.生活污水为盥洗废水,产生量0.18m3/d,就地泼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种剪切机、升降机、压块机、空压机等,其噪声强度在70~95dB(A)之间.项目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设备置于房间内、基础减震等措施以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采取措施后,设备噪声可降低20~30dB(A)左右. 类比其它企业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的运行情况,效果较好.另外,由声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分析可知,工程建成后,产噪设备对东、南、西、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为32.22~55.90dB(A),与现状值叠加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为54.14~59.55dB(A),各预测点噪声预测值昼、夜间不超标,东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其余厂界满足2类排放标准要求.因此,企业在有效治理噪声源及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固体废物包括:蓄电池,含铅、硫酸等;

塑料,产生于后视镜外壳、灯罩、仪表盘挡板、保险杠等部位,成分为合成树脂、聚丙烯、聚碳酸酯等;

钢铁,产生于车门、横梁、保险杠、刹车盘等部位;

液化气罐、成分为玻璃钢或碳钢;

整体拆解的安全气囊;

废液化气罐;

电路板,与电路板一体的电容器;

尾气净化装置,含尾气净化催化剂;

废油液,成分为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等;

制冷剂,成分为氟化物;

有色金属,铝、铜、镁、钛等;

含矿物油的废料,成分为机油滤清器上的滤纸、滤布及拆解过程中沾上油污的手套、抹布等;

玻璃;

橡胶;

清扫灰,车身灰尘及拆解过程中破碎的玻璃、橡胶、塑料等;

生活垃圾.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本项目蓄电池、与电路板一体的电容器属于HW49其它废物,尾气净化装置属于HW49其它废物,废油液和含矿物油的废料属于HW08废矿物油,液化气罐、安全气囊、制冷剂属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规定的危险废物.以上物料一律用专用容器封存,在厂内专门区域暂存,由有资质厂家及时运走.塑料、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均为一般固废,可作为可利用的物料出售;

清扫灰为一般固废,送当地指定地点填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5)防渗措施 本项目为汽车拆解工程,拆解过程中涉及酸碱、氟化物、汽油、柴油等物料,为防止本项目物料跑冒滴漏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全面防渗措施.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相关规定,将厂区划分为管理区(办公楼)、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报废汽车停车场)、拆解作业区(拆解车间)、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旧零件仓库)、污染控制区(危废暂存仓库),分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废暂存仓库中的危废暂存区域地面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规定.危废暂存仓库中危废暂存以外的区域、报废汽车停车场、拆解车间、旧零件仓库、消防废水池、防渗旱厕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处理.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厂区内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废暂存仓库地面和导流渠、事故池铺设2mm人工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厂区除绿化用地外,其它区域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实现厂区不见黄土. 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和非正常排放.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风险识别及源项分析,确定本工程最大可信事故为废油液的泄漏事故. 企业将危险废物存储设施布置在危险品仓库内,可以有效防晒防雨.汽油、柴油、润滑油、机油、制动油等废油液使用200L包装桶存储.在废油液存储区建设一个3m3的事故池,并对导流渠和事故池做防腐防渗处理,可以满足单个包装桶泄漏时的物料收集要求.当泄漏事故发生时,泄漏油品沿导流渠进入事故池,由专职人员及时将油品收集入空包装桶,残留在导流渠和事故池表面无法完全收集的物料用活性炭覆盖,然后清扫,收集活性炭作危废处理.整体拆解的含硫酸的蓄电池、含电容器的电路板使用塑料容器暂存,与废油液分区存放,塑料容器可以有效防止泄漏至地面.当蓄电池破损导致硫酸泄漏时,泄漏物料留在塑料容器内,由专职人员使用石灰或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石灰或活性炭作危废处理.制冷剂的沸点低于0℃,发生泄漏时很快气化,并且储存量很小,不需要建设液体收集设施. 所以,本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范围局限在厂区及周边企业,对周围居民点无明显影响. 同时环评提出了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处理过程可能的伴生/次生污染及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邢台市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项目周边居民点的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的选址和建设.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为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在阅读以上信息后,在10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桥东区分局审批服务科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祁晓杰 联系

电话:323118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南头路东巨业大厦5层桥东审批局环保窗口(05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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