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4-09-16 |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折扣后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3.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
其它表格与开标一览表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3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