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4-09-18 |
经研究,我局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意见.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只背提包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千祥镇污水处理站再处理.厂内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三、做好废气治理工作.锅炉燃生物质烟气经布袋+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经20m烟囱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的燃煤锅炉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相应标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东侧、南侧、西侧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厂界沿南下线一侧执行4类标准
五、妥善处置固废.原材料包装、废边角料、炉灰等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你公司必须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项目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3日抄送:千祥镇政府、经信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银监办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