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4-09-19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郾城区中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的函 漯环验函〔2019〕3号 郾城区中医院: 你公司申报的《郾城区中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涉及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现函告如下: 基本情况 郾城区中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位于漯河市淞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郾城区中医院院内.总投资464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门诊病房综合楼一栋(地下1层,地上15层),同时配套建设保障体系:室内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安全等工程,医院达到300张床位的规模.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2年7月通过我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漯环监审[2012]11号).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站采用地埋式,污水泵、泥泵和鼓风机均设置在地下,安装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医疗废物由医院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

污泥经压滤机固液分离处理后袋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与化验室废液、废包装瓶分区储存,定期交由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中药渣由专人收集,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三、验收监测调查情况 河南金诺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测结果(金诺源检字(2018)第0729号)显示: 1.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总体正常.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建设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现场核实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公司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特别是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未经环保部门同意,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改动、拆除.今后国家、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的新标准或新指标,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或新指标执行.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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