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4-09-23 |
(七)我厅将定期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生产运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八)各地建设部门必须在当月30日前,每月将列入计划的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报送我厅(首次上报时间为3月3日上报2月份进度,同时上报各市县一级A改造责任人联络表和工程进度安排表).报送方式一是网络上报,二是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同时寄送我厅.2017年一级A改造责任人联络表和工程进度安排表,以及月报格式请到"浙江建设信息港"下载(
网址:http://www.zjjs.gov.cn).上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建设或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工作联系: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2号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 邮编:310025 联系人:孙薇、孔炜、朱翠萍
电话:0571-
87052407、87055134 传真:0571-87055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7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计划表 2. 2017-2018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改造建设计划表 3. 2017-2018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表 4. 2017-2018年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计划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25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