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4-09-24
前言

1、评价任务由来 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舒城电子产业园表面处理中心.

入驻电子产业园的企业的表面处理加工全部集中到表面处理中心,表面处理中心同时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对表面处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企业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5月24日以舒发改备案[2012]4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12月25日以环水函[2012]1533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6日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3年8月27日六安市环境保护局以六环评 [2013]70号 关于舒城电子产业园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原环评报告中供热方式为电加热.目前我国75%的发电方式为燃煤火力发电,燃煤产生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同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函[2014]1207号《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中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从合理利用资源、工艺需求等方面考虑,将电加热方式改成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提供热源,可为周边地区的秸秆的去处提供有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开展该项目环评的变更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批复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研,并收集了相关资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舒城电子产业园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针对本项目环境特点,本次环评工作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本次评价主要针对原有批复的环评与变更后的项目情况,评价工程变化带来的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和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14年10月20日接受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环评委托后,我公司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于2014年11月编制完成了《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舒城电子产业园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4、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舒城联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舒城电子产业园表面处理中心项目供热方式由电加热变更为6台12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5用1备)提供热源,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和NOX经旋风+布袋除尘、碱液喷雾脱硫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大气预测结果,锅炉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排水主要为制水系统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渣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等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变更产生的固废能够有效处理. 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在落实锅炉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满足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项目供热方式变更总体可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