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 工商营业注销核准通知书(或/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科目注销通知 书)复印件;
3. 其它: 共页承诺书本申请书中所申报的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名)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