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4-10-10 |
(2)项目施工网络计划;
(3)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5)详细的交货清单;
(6)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7)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8)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9)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对项目构成内容进行单独报价. 11.2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11.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4投标人要按投标内容及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11.5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 11.6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在报价中注明并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外币价格. 11.7如遇本须知第10.2(7)条情况,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除此以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提供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 12.3未按第12.1条和第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12.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无息退还. 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放弃中标资格. (3)投标人违反投标须知第22条.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采用不可抽取的方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14.4投标文件中商务投标书一式2份,其中正本,副本各1份;
技术投标书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 正本 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4.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5.1.1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字样. 15.2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