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4-10-10 |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招标文件;
开标定标后,投标人不得就技术及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 10.7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0.8工程最高控制价依据及投标报价方式: 10.8.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按照国家、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 10.8.2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投标单位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量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作废标处理. 10.8.3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施工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疏忽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8.4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均已包括了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每个标段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
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作废标处理. 规费、税金严格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执行. 10.8.5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报价. 10.8.6投标单位结合图纸按照工程量清单投报单价、计算总价,所报单价为包干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均已包括了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 10.8.7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必须由设计、承包、发包、监理、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 10.8.8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10.8.9对于措施费报价项目,凡是以项计价的措施费,按照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再予以调整;
凡是以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措施费,结算时据实调整数量. 10.9工期、质量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9.1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按照投标书中的工期,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交付使用本工程,承包方按工程结算价的千分之三付给发包方违约金. 10.9.2付款方式:本工程开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于次月10号前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的65%,工程竣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拨至结算价的80%,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后拨至决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视保修情况无息付清.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前,中标企业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5%的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无故不予缴纳的则视为放弃中标,且承担招标人相关损失. 另外,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将不拨付任何工程款,所有造成的损失由工程施工企业自己承担,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经济及法律责任. 10.9.3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