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4-10-10 |
五、 试卷批阅
(一) 试卷评阅工作由各院系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由两名及两名以上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试卷须集体批阅.特殊情况需单独阅卷的须由系领导审批,审批文件装入试卷袋存档备查.
(二) 阅卷人应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的要求,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批阅,如实地反映学生考试情况.
(三) 试卷一律采用红色笔批改.每一题都应有批阅标记,答题全部正确的题目用 √ 表示.答题有部分错误的或有疑义的,在出错内容的下方划水平横线(__),答题回答不全的在题尾处划横线(―),答题全错的划叉(*).不得随意使用不规范的标记符号.阅卷记分方式保持前后保持一致,得分点明确,分数计算准确,字迹务必工整规范.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
(四) 若题目含有若干小题或若干步骤的,应按 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 中所分配的各小题或各步骤的分值标准进行评判.
(五) 试卷一般采用百分制计分.小题得分一律标记于题目右侧,大题得分标记于题目左侧并填入卷首页评分区对应框内.阅卷记分应统一使用正得分方式(即 +** 格式),不得使用负分方式记分(即 -** 格式).卷面大题得分应等于各小题得分之和,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
(六) 阅卷人、审核人要在批阅过的每本试卷的第一页卷首页对应处签全名,之后的每份试卷卷首页对应处可签全名或姓氏;
已批阅试卷如发现问题确需改动,阅卷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全名确认.
(七) 试卷批阅结束后,各院系必须及时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试卷阅卷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核、审查,及时纠错,并按学校的相关要求进行装订、存档.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登录成绩前要主动复核试卷批阅情况,慎重确定学生的最后成绩,在教务系统登录成绩后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更改应经院(系)领导和教学处审批.由于工作疏忽导致的成绩弄错的,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六、 试卷分析
(一) 课程试卷批改完毕后,试卷分析要进一步细化,做到分析全面、准确、恰当.任课教师应在教务系统导出的试卷分析表(excel文件)中认真填写分析报告并存档.
(二) 任课教师应结合学生答题情况和分数构成,分析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理解程度,分析课程特点、命题难易度、覆盖面、题量、教学方式方法、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等以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注重从主观因素上找原因,并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三) 应充分发挥试卷分析对促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作用,不得轻描淡写,敷衍了事.
(四) 试卷命题、审核、批阅、分析等相关工作,全程严禁使用私章替代签名. 上述要求适用于所有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 厦门工学院教学处 2019年4月24日 主题词:试卷 命题 批阅 抄送:校领导、存档 厦门工学院教学处 2019年4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