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10-11 |
一、房屋拆除施工必须制订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备案,施工方案应与被拆除房屋的实际情况相符,并严格遵守和实施.
二、在进行房屋拆除施工前,拆除工地周围应设置连续、稳固的围挡(墙).市区主要路段两侧工地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路段两侧工地围挡(墙)高度不低于1.8米.拆除施工期间围挡应按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张贴公益广告或标语.因施工需要确难以砌筑固定围墙的,可采用金属夹心彩钢板打围,并做到整齐划
一、美观大方.
三、拆除2层以上的房屋,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流放槽清运,严禁凌空抛洒.拆除3层以上建(构)筑物的,采用机械或者爆破方式拆除,爆破拆除遵守国家有关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四、实施拆除施工前,拆除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道路和居住人员密集的一侧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五、人工拆除及机械拆除过程中,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以抑制扬尘飞散.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整理破碎件、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喷淋洒水措施.
六、房屋拆除建筑垃圾应当按规定及时清运,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应当具备渣土运输许可手续.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装运作业.
七、拆除工地出入口及清运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建筑垃圾装车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喷淋洒水措施,清运车辆出工地时应进行除泥冲洗,并安排专人对出入口洒漏的渣土垃圾进行清扫.
八、拆除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堆放建筑垃圾的,不得贴靠围档堆放,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挡高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九、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及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时,应当暂停房屋拆除施工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附件2 无锡市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房屋拆除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拆除结构复杂、体量较大、环境复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拆除工程,应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论证.
二、拆除施工单位应根据所采用拆除方法的相关规定,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施工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填写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