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10-12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影响镇江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 强富美高 新镇江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促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方法转变,不断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实现 十三五 水、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学深学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深刻认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自觉主动、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建立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环保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关系,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市委常委会每年两次分别听取半年、全年生态环保工作汇报,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探索环保网格化监管、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新机制,加快实现环保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前瞻性研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为城市发展预留空间和潜力.推进 多规合一 ,强化 三线一单 硬约束,加强空间管制,实施总量管控、环境准入,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在制定出台全国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将《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纳入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坚持依法立法,体现地方特色,并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力度,从法律层面强化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夯实环境保护职责,有效传递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压力.强化环保责任落实,层层传导环保压力,加强专业力量配备等环保基础性工作,完善环保工作体系和机制,推动全市上下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进一步完善环保责任体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镇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确保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 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考核.把环保指标作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完善 5+5 重点指标体系(5项国民经济关键指标,5项环保约束性指标),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体系,作为考核地方和部门的重要指标.加强环保考核结果运用,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以考核 指挥棒 倒逼生态环境高质量. 3.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结合机构改革,立足现有资源、优化调度配置,通过抽调优秀后备干部到环保一线挂职锻炼等方式,多渠道、分阶段解决环保队伍人手紧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综合运用 三项机制 ,提升环保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化水平. 4.进一步落实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落实 三项机制 的重要领域,对各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行为,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