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10-13 |
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删减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
5、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