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4-10-13 |
2.地基基础危险;
3.结构部分危险.
(三)不属于安全和危险的建筑,评为 暂停使用 . 第十二条 应急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评估结论用张贴(或悬挂)标识、油漆涂写等方式,在建筑出入口等明显位置进行标识(标识参考格式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对地基基础和不同结构形式房屋建筑的构件破坏按照相应的评估细则(见附件4~8)进行判别. 第十四条 本技术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负责解释. 附件1 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表 编号: 建筑物概况 房屋名称 地址产权人建造时间 年,不详 抗震设计 是,否,未知 抗震加固 是,否,未知 使用性质 住宅楼,办公楼,村镇民居,学校,医院,厂房,仓库,体育馆,展览馆,其它( 建筑规模 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面积 m2(长m,宽m) 结构类型 砌体钢筋混凝土(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 框架-筒体) 底部框架砌体农村民居(土木石) 其它( 基础形式 独基,条基,筏基,箱基,其它(楼板形式 现浇,预制,其它( 地震情况 地震地点 震级 发生时间 应急评估 可直接判断为危险 [ ]1.建筑物部分或全部垮塌 [ ]2.建筑物整体或部分明显倾斜 [ ]3.其它( 场地环境 建筑场地有无明显变化 [ ]无[]有 备注: 相邻建筑对本建筑安全性的影响 [ ]无[]有 备注: 场地环境评估结论 [ ]安全 [ ]待定 [ ]危险 地基基础 地基出现明显液化 [ ]无[]有 备注: 地基失去稳定 [ ]无[]有 备注: 地基基础整体破坏 [ ]无[]有 备注: 基础构件破损情况 [ ]无[]有 备注: 地基基础评估结论 [ ]安全 [ ]待定 [ ]危险 结构部分 砌体结构房屋 承重墙(含纵墙连接)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楼(屋)盖及其与墙体连接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楼板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框架梁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框架柱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抗震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连梁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次梁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楼板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单层厂房和空旷房屋 排架柱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柱间支撑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屋架和屋面梁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屋盖支撑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屋面板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天窗架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土、木、石结构房屋 承重墙(含纵墙连接)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砖(木)柱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楼(屋)盖及其与墙体连接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楼板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结构部分评估结论 [ ]安全 [ ]待定 [ ]危险 非结构部分 非承重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悬挑阳台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填充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雨篷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烟囱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女儿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悬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山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高低跨封墙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抗风柱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出入口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出屋面楼(电)梯间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其他附属构件 构件破坏比例 备注: 非结构部分评估结论 [ ]安全 [ ]待定 [ ]危险 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结论 [ ]可以使用 [ ]暂停使用 [ ]禁止使用 是否建议震后调查研究 [ ]是[]否 评估人 评估日期 核实人 日期 应急评估组织单位: 附件2 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汇总表 编号: 评估人 日期核实人 日期 评估总数 栋(间)建筑面积 m2 应急评估分项统计 分类方式 房屋类别 结论为 可以使用 的房屋数量 栋(间)/面积(m2) 结论为 暂停使用 的房屋数量 栋(间)/面积(m2) 结论为 禁止使用 的房屋数量 栋(间)/面积(m2) 按使用性质 住宅楼 / / / 农村民居 / / / 学校 / / / 医院 / / / 办公楼 / / / 体育馆、展览馆 / / / 厂房、仓库 / / / 其它 按结构形式 砌体 / / / 钢筋混凝土 框架 / / / 钢筋混凝土 框架-抗震墙 / / / 钢筋混凝土 抗震墙 / / / 底部框架砌体 / / / 土、木、石结构 / / / 其它 合计 附件3 应急评估标识格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