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10-13 |
在涉及谈判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谈判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方也有权宣布谈判结果无效. 5)采购方可视谈判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6)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需方和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3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 正本 或 副本 印样. 1)、谈判承诺书 2)、谈判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谈判报价一览表 7)、书面声明 8)、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9)、施工组织设计 10)、项目管理机构 11)、资格审查资料 12)、其他材料 注:谈判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顺序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4谈判报价 此次谈判报价(须标明各品目报价及合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谈判价格应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