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0-14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仪陇县日兴镇兴旺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吴中俊) 建设单位 仪陇县日兴镇兴旺生猪屠宰场(吴中俊) 法人代表 吴中俊 联系人 吴中玉 通讯地址 四川省仪陇县日兴镇 联系电话
13340778259 传真/邮政编码
637676 建设地点 仪陇县日兴镇石垭村4社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牲畜屠宰 代码:C135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671 绿化面积(平方米)
500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6.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3.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年12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打造 放心肉 工程,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以及《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 规范屠宰生产、保证食品安全,规范行业行为、保证市场供应,兼顾新老业主、确保平稳实施 的要求,结合仪陇县实际,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仪陇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仪府办发[2016]85号),同意在仪陇县各乡镇设立符合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 2016年仪陇县政府规划同意在日兴镇修建屠宰场,2018年仪陇县农牧业局立项建设仪陇县日兴镇兴旺生猪屠宰场(吴中俊).仪陇县日兴镇兴旺生猪屠宰场(吴中俊)项目位于仪陇县日兴镇石垭村四社(地理位置见附图1),占地面积8671平方米,主要进行生猪屠宰,年屠宰量86400头;
项目用地8671平方米,用于建设屠宰场及其配套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土地租赁合同见附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要求,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仪陇县日兴镇兴旺屠宰场委托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仪陇县日兴镇兴旺生猪屠宰场(吴中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我司在接受委托后,即派相关技术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相关规定,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